现代金控:《电商法》获得通过 新制度将冲击C2

作者:现代金控 编辑:现代支付 时间:2018-11-08
        9月4日消息,中国人大网近日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全文,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电子支付服务者的责任和义务的综合性法律。
        《电商法》共七章89条,预计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有对实践中一些争议问题现实经验沉淀成文,也有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义务、基本规则和平台责任等作出奠基性规定。由于对互联网行业至关重要,无论是立法动议,还是起草审议,或是未来实施,《电商法》的立法过程中都是博弈不断。
 
        现代金控梳理后主要涉及如下5条:
 
        1. 支付机构应确保电子支付指令的完整性、一致性、可跟踪稽核和不可篡改,同时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三年的交易记录。
 
        2. 支付机构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支付安全管理要求,造成用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支付指令发生错误的,支付机构应当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纠正。造成用户损失的,支付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支付机构完成电子支付后,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用户提供符合约定方式的确认支付的信息。
 
        5. 未经授权的支付造成的损失,由支付机构承担。支付机构发现支付指令未经授权,或者收到用户支付指令未经授权的通知时,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基于线下场景的支付(扫码支付、刷卡等)并不适用于《电商法》。
 
        《电商法》的实施,对支付机构的赔付压力大大增加。根据涉及支付领域的部分条款,若支付机构卷入官司中将极其被动。
 
        这部关乎互联网电商行业格局的法律地位很高,由全国人大财经委主导,历经三次公开征求意见、四次审议,并经过各方利益的反复博弈才最终落定。消费者保护力度与平台责任不断被加强,正式落地的自然人网店登记制度也将冲击淘宝等C2C电商平台。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欧阳昌琼在此前的审议中表示,除了《电商法》,还没有其他的法律对电子支付从法律的角度予以规范,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据了解,电商法草案在第五十三条至五十七条对与电商息息相关的支付做出了有关规定。在电子支付方面,草案规定了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和接收者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对于支付确认、非授权支付、错误支付、备付金等均有作出相关规定。
 
        《电商法》的实施,对支付机构的赔付压力大大增加。依据涉及支付领域的部分条款,若支付机构卷入官司中,将极为被动。需要强调的是,刷卡与扫码支付等基于线下场景的支付并不适用于《电商法》。
 
        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壮大,一方面自然人网点营业额快速增长,另一方面违禁品与假冒伪劣产品的大量销售通过自然人网点泛滥,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据调查显示,大型电商缴税较为规范,天猫、京东商城与苏宁易购等平台的B2C电商均已经进行税务登记并实施正常纳税。而C2C电商开的个人网点,少缴税或不缴税的情况比较普遍。
 
        业内人士表示,正是由于自然人网点不登记的规定,使得许多符合纳税条件的店铺没有进入工商和税务系统的视野。这一方面对依法线下纳税的实体店不公平,另一方面也会滋生网店的管理乱象。根本原因是在事前准入制度上没有到位,缺乏监管。

(敬告:以上内容仅为文宣文章,不代表官方数据与立场,仅作参考,任何疑问请通过官方微信、电话沟通为准!)